各县市区财政局:
现将省财政厅《关于开展2014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鲁财会[2015]26号)转发给你们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将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的备案材料(《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》、《代理记账机构联系一览表》需报电子版)于6月30日前报市财政局会计科。
联系人:冯国庆
联系电话:6688003
电子邮箱:
附件:鲁财会[2015]26号 点击下载》》》
烟台市财政局
2015年5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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